林衍《中國青年報》(2014年10月29日09版)
  1982年12月4日是我國現行憲法公佈實施的日子。2014年10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了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草案,擬將12月4日這一天設立為國家憲法日。作為實施時間最長的憲法,1982年憲法在中國法治史中有舉足輕重的位置,它的生日當然應該好好過。不久前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此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立法形式設立國家憲法日,可謂適逢其時。
  事實上,在許多國家,憲法日或者憲法節會被視為培植全體公民憲法信仰的重要手段。正如盧梭所言,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銘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心中。
  不過,國家憲法日的誕生並非一蹴而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大元曾多次公開建議設立憲法日,在他的印象里,早在現行憲法頒佈時,便有憲法學者提出過這個建議。可以說,在研究者這一層面,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早已形成某種共識。
  許多人願意選擇在這一天做些什麼。
  蔡定劍,棄官從學的憲法學者,去世4年。生前,他相信憲法知識的普及可以從根本上幫助這個國家和她的人民。他寫了很多書與文章,他執拗地堅持“憲法就是拿來用的”。每年的12月4日,他會親自帶著學生進行反歧視宣傳。
  肖揚,最高人民法院前院長,退休6年。他想讓更多的中國人知道,憲法主要是保障公民權利和規範國家權力,兩者之間,前者是根本。12月4日,他曾專門選擇在這一天發表文章——《論憲法精神》。
  王人博,講授憲法課的大學老師,從教31年。學生、保安、洗腳妹、農民工,許多人聽他講過“什麼是憲法”,“憲者為大,咱們中國人起名要是帶這個字,就說明他在兄弟里肯定是老大”。12月4日對他來說倒沒有太多特別之處,幾十年了,他始終在講憲法這門課。
  那麼,我們呢?
  32年過去了,每一個中國人對於憲法的信仰建立起來了嗎?對於憲法的信任建立起來了嗎?回顧我們的生活,憲法在一些時候仍然是一個遙遠模糊的名詞,是政治課本上抽象的概念,是書齋里頗受冷落的學問。我們還沒有完全養成用憲法保護私權、馴服公權的習慣,而憲法權威的實現,又必須要求它從紙面走入現實,走入千家萬戶,介入公共生活。唯有如此,憲法才可為守法者信仰,為違法者忌憚。
  也正因如此,我們才樂見擬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的新安排。事實上,積極的變化已經在發生,早在2001年,12月4日就已經被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而近10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主題,有6年與憲法相關。如今,國家憲法日能夠高調地進入公民的日常生活,值得喝彩!背後可見主政者的立場與姿態。
  我們還可以看到,擬設立國家憲法日的舉措並非孤立的進步。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共12次提及“憲法”,尤其值得關註的是,公報中明確強調,“法律的權威在於實施”,必須“加強憲法實施”。
  期待國家憲法日,也期待與之一同到來的依憲治國的實踐。現代中國的憲法史已歷百年,民眾、學者、政治家,篳路藍縷,在追求法治的道路上行進。正如王人博教授所言,憲法像畢業證,它記載了學業的結果,拿在手裡若有一種沉甸甸的感覺,那這個民族就畢業了。  (原標題:國家信仰憲法,民族才能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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