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有居民詹××,趙××,婚前於1995年9月非婚生育一女。2007年婚後至2010年,詹××沒有參加嘉禾街計生部門舉辦的查環查孕活動,如群眾在其未查環期間發現有超生情況,應及時向樂得居委會舉報。……”
  其實不只白雲區嘉禾街樂得社區居委會,在廣州各個街道的居委會門口,隔三差五便會貼出像這樣的與計生工作相關的《公示》。這些《公示》大多準確地寫有當事人的姓名、籍貫、年齡、現居地、詳細的婚姻情況及生育情況。然後,“歡迎群眾監督舉報”。
  除了這些貼出來的公示,電視新聞也播放相關公示。今年年初花都電視臺的花都新聞全屏播放著該區域內未繳納超生所應繳的社會撫養費人員名單及其所欠金額。有否上環、結扎,是否非婚生子、超生、領養,是否患不孕症、殘疾等極其私密的個人信息在這些《公示》中隨處可見。
  “我不懂這些,他們說要公示才能辦準生證,要公示才能上學。我能怎麼辦?”不願透露姓名的一位媽媽說道。
  入戶
  公示30天 無人舉報超生才可入戶
  “茲有居民詹××,趙××,婚前於1995年9月非婚生育一女。2007年婚後至2010年,詹××沒有參加嘉禾街計生部門舉辦的查環查孕活動,如群眾在其未查環期間發現有超生情況,應及時向樂得居委會舉報。……”
  公示最後特別註明“本人同意以上內容”,並有當事人簽名、指摸。
  這張《公示》在白雲區嘉禾街樂得社區居委會門口,再過4天就貼出足一個月了。其間,詹氏夫婦及其女兒一直住在居委會所在的單元樓上。如果未來4天都沒有人舉報的話,詹女士就能如願辦理嘉禾街道的戶籍,入戶樂得小區了。
  “她想入戶我們街道,又拿不出自己2007年到2010年這三年的計生證明。如果沒有人舉報她違反計劃生育,她就可以入戶了。”樂得居委會負責人昨日表示。
  該《公示》詳細列出了夫妻兩人的出生年月、戶籍所在地、現居地,還包括“兩人2007年結婚,1995年非婚生有一女兒”、女方“2007年9月10日至2010年2月5日未參加嘉禾街計生部門舉辦的查環查孕活動”等內容。
  居委會一名工作人員說,入戶需要計生證明,計生證明需要落實到每一個具體年份,缺失的年份由廣大人民群眾監督舉報。而詹女士在2007年至2010年間並不在嘉禾街道,“所以這是一個便民的公示”。
  嘉禾街道辦回應稱,由於“查環查孕”的連續性指標出現斷層,可能導致不能發放計生證明,在當事人的主動提出下才“嘗試”用第三方證明的方式來彌補缺失環節,“她先承諾沒有違反計劃生育,然後自願採用公示個人資料的方式接受群眾監督及舉報。這是我們工作特例的一種嘗試”。
  《公示》上顯示的詹女士現居住地址的門牌號並不存在,居委會稱沒有詹女士的聯繫方式,不知其住在何處。
  生二胎
  夫妻患不孕症寫入公示引爭議
  一個多月前,廣州番禺區市橋街禺山社區一位準媽媽要生小孩。按照慣例,禺山居委會門口貼出了一張《公示》:“茲有我社區居民×××,婚後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鑒定患不孕症,依法收養一男童×××後又懷孕。現將批覆同意其生育第二個孩子。”
  該《公示》貼出後很快引起附近居民的不滿。“全是私密信息,夫妻倆患有不孕症,收養的男孩姓名全都寫出來了。萬一男孩以前不知道自己是收養的,現在該怎麼辦?”《公示》被一名律師傳上微博後,引起熱議。
  根據番禺區市橋街計生辦的公示模板顯示,申請生育二胎公佈內容應為夫婦雙方姓名、女方年齡、第一個子女出生時間等基礎信息。對於上述《公示》中出現的不孕症與收養男孩信息,該計生辦負責人稱是因辦理手續人員新入職,有所疏忽。
  在對廣州市其他街道的走訪中,南都記者發現,這樣的“疏忽”隨處可見。南都記者以市民身份在海珠區某街道居委會詢問,被告知生二胎“需要張貼公示”,該工作人員介紹,按2009年施行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生二胎的情況共有8種,8種情況都需要公示。比如申請人是殘疾人且第一個子女也是殘疾兒,那麼申請人在申請資料上就需要寫明第一胎孩子的情況,包括身體哪個部位殘疾,經鑒定屬於多少級殘疾等。“這些內容都會出現在公示中”。
  八種可以生育二胎的情況,還包括不育症、收養小孩、再婚等等,也會詳細地出現在公示中。
  對於公示的依據是什麼、是否有相關文件,該居委會負責計生的工作人員表示“上級要求的,有文件”,不過,她稱相關文件“一時找不到”。
  入學
  學生是否屬超生 大名掛到校門口
  深圳市一所學校去年貼出了錄取學生名錄,與普通的錄取名錄不同的是,這些學生們的基本信息中有一欄“計劃生育與罰款情況”。在這一欄,所有非深圳本地戶籍的孩子都備註了是不是獨生子女、是第一胎還是第二胎、是否超生、有否繳納罰款等等。家庭計生情況同入學資格一起,被張貼在學校門口。
  今年5月,一名外地戶籍的父親在佛山辦理兒子的入學手續時,被上環證明難住了。“妻子沒有上環,沒有上環證明,蓋不了章,小孩就無法入學。”佛山市禪城區部分小學要求外地戶籍孩子入學需提供母親的上環證明,這一紙證明難倒了許多家長。同時將入學與上環捆綁在一起的,還有東莞針對外來務工人員的積分入學制度。廣州番禺某學校給入學新生髮放提供母親的查環證明的通知等。
  當這些事情被曝光出來,人們質疑相關機構的時候,多數的答覆是“這是應上級領導要求,根據省里文件精神采取的措施”。答覆之後,入學仍須上環。
  爭議
  
  街道辦:應否公示沒有強制要求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以及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對有關計劃生育政策和人口出生計劃的落實情況,人口與計劃生育統計情況,節育措施落實情況,以及社會撫養費征收等情況定期公佈,接受群眾監督。”這是整個條例中唯一能找到與公示多少有些相關的表述。
  “沒有強制要求需要公示,這不是法規。”海珠區某街道負責計生工作的小時(化名)稱,街道審核申請人的資料後,將會把資料發還居委會並通知申請人。但沒有要求居委會張貼公示,“我們街道反正沒有這個要求,不過聽說有些街道需要”。
  律師:計生公示侵犯了隱私權
  “就不應該有公示程序,這很荒謬。計生公示侵犯了當事人的隱私權,也未體現出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律師陸妙卿認為,計生部門的這項要求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不想承擔調查和發放二胎指標之責的“懶政”表現,“生不生孩子跟鄰居有什麼關係?如果超生,承擔交納社會撫養費的責任就好”。
  陸妙卿同時也表示,就現狀而言,計生機關、地方條例有規定,居委會也不能違背,但是公示的程度也應拿捏和完善,個人疾病等隱私不該公示。陸妙卿建議,未來應廢除生育審批制度,因為“懷孕非自己能決定,不該先有指標再來生產”。
  “計生部門在行使行政管理權限時,不能以損害和侵犯公民個人隱私權作為前提。”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肖勝方律師表示他認為,“現行的計生公示太過簡單粗暴”,僅僅站在方便計生部門管理的角度考慮,而沒有把握邊界。
  “計生公示不人道,侵害了公民隱私權,本身就是完全違法的。現行計生政策也許不到五年就會取消。”廣東廣悅鴻鼎律師事務所朱瑞軍律師表示。
  統籌:南都記者 楊希越
  採寫:南都記者 孔小雲 任磊斌 羅苑尹 楊希越 實習生 黃俊超 邱慧君
(編輯:SN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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